本文來自合作媒體 聯合新聞網 ,聯合報記者羅真報導,INSIDE 授權轉載
數位化時代,掌握龐大的個人資料就有可能擁有好商機,業者虎視眈眈,更突顯個資保護的重要性。但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認為,衛福部對於民眾的醫療資料保護,實在太「掉漆」。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英國有類似健保的制度,該國針對民眾醫療資訊的資料庫立法,在健康福利相關法規中一整個章節提到資料庫個資應如何使用;除了立法,更以發放傳單等方式,告知全國民眾有該資料庫,也賦予每個人有退出的權力,只要不願個資被任意利用,向家庭醫師提出即可退出。
不少國家的病例都走向電子化,邱伊翎說,美國為因應醫療資料電子化後可能衍伸的隱私保護問題,早在 1996 年通過個人醫療資訊的保障法案(HIPAA),美國衛生部門也明確在官網上宣導,讓民眾明白自身權益。反觀台灣,電子病歷管理辦法僅八條條文,對於病歷電子化後的相關權益如何保障,絲毫沒有提及。
邱伊翎說,全民健康保險為強制納保,全民資料被收集在衛福部的資料中心,但卻沒有法源依據、未取得當事人同意就能讓第三方研究,還不准人民有退出的權利,盼大法官能站在維護人民隱私與資訊自主的角度,給出一個讓人民有感的解釋。
【記者陳柏亨╱即時報導】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台灣女人連線等社團,上午舉行「你的個資,他的研究和商機?」記者會,宣布將委託律師正式提出「釋憲」。並發起了寄存證信函給健保局的行動。要求退出衛福部所成立的「健康資料加值應用中心」,以及國家衛生研究院的「全民健保研究資料庫」,因為此二資料庫之成立,並將全民健康資料作加值應用及跟其他檔案串連,皆未透過明確的立法授權,亦無法令規範其個資之使用,也未告知任何當事人,或取得「同意」。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指出,目前這個資料庫除了健保資料以外,更因為「衛生福利部」的職務擴編,而增加了「身心障礙檔」、「家暴通報檔」、「性侵通報檔」、「弱勢兒少」、「兒少保護通報」、「單親家庭檔」、「低收入戶」等社福檔案,不知道這些接受政府協助或補助的這些個案當事人,是否得知自己的檔案,已經釋出給學者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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