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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韓聯社報導,韓國上訴法院今日宣佈對三星「太子」李在鎔案作出二審判決,韓國三星電子副會長、集團實際控制人李在鎔二審被判處有期徒刑 2 年零 6 個月,緩刑 4 年,並當庭釋放。
韓國上訴法院不接受檢方對李在鎔和樸槿惠 2014 年 9 月 12 日會面的指控,稱李在鎔不構成藏匿海外資產。
據瞭解,2017 年 8 月 25 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李在鎔行賄罪名成立,認定其向樸槿惠及其親信崔順實提供、約定提供共計 433 億韓元賄賂,判處李在鎔有期徒刑 5 年,並一直被關押於首爾看守所。
但李在鎔方和檢方都對一審結果表示不滿。特檢組方面建議法院判處李在鎔 12 年監禁,而李在鎔在初審之後即上訴,並否認在法律上有不當的行為。
據韓聯社報道,今天距離三星集團現任會長的兒子、實際領導人李在鎔被收押已過去 353 天。
三星電子股價拉升,目前漲 1.3%。 三星集團建立之初的核心公司三星物產(SAMSUNG C&T)股價大漲至逾 3%。
【案件始末】
李在鎔現年 49 歲,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獨子,曾先後就讀於韓國首爾大學和美國哈佛大學商學院。三星內部人士曾評價,李在鎔具有國際化的經營思路和廣泛的人脈網絡,能夠帶領三星電子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出色處理與對手、合作夥伴的關係。
近年來,由於李健熙身體欠佳,三星集團開始加速精簡整合併著力培養李在鎔的「接班」地位。2009 年,他被任命為三星電子副社長,2010 年升為社長,兩年後出任副會長。2016 年 9 月,美國《彭博市場 雜 誌》發佈全球金融最具影響力五十大人物,李在鎔排在第十八位。
然而,在去年 10 月崔順實「親信干政」醜聞曝光後,李在鎔全面接掌三星集團的坦途開始陰雲密布。隨著醜聞持續發酵,李在鎔與崔順實、樸槿惠之間千絲萬縷的關聯逐漸被媒體深挖曝光,他本人迅速墜入漩渦。
負責案件調查的特別檢察組指認,李在鎔向崔順實共計行賄 430 億韓元,以借助後者政治影響力,換取樸槿惠政府支持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這兩家三星集團旗下企業合併,作為自己謀求三星集團繼承權和經營權的重要籌碼。為此,李在鎔曾與樸槿惠 3 次私下會面,後者指示下屬全力給予政策方便。
除了向崔順實控制的兩家基金會注資,三星集團還涉嫌以培養馬術選手的名義向崔順實控制的一個德國團體提供資金,供崔順實的女兒使用,以及向崔順實及其外甥女成立的韓國冬季體育英才中心注資。
今年 2 月 17 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正式簽發針對李在鎔的逮捕令。隨後,他被送往首爾以南義王市的一家拘留中心關押。
面對特檢組提出的涉嫌行賄、挪用公款、轉移資產、隱匿犯罪收入和作偽證 5 項罪名指控,李在鎔全部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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