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來自資策會新聞稿:
隨著 4G 行動網路的全面普及,以及智慧型手機應用的多元發展,我國民眾使用手機的時間年年增長,手機上使用進行的活動也更加多樣化。根據資策會數位服務創新研究所 (服創所) 智媒資料組的「2017 年 4G 行動生活使用行為調查」報告 (*註)指出,有 51.5% 的民眾屬於手機中度使用者 (每天使用手機的時間為 2 至 5 小時),而有 28.1% 的民眾每天花超過 5 小時滑手機,屬於重度使用者。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 4G 服務的普及,娛樂性活動如影音、音樂、遊戲的使用比例,較三年前同期 (2014Q4) 有著顯著成長,在手機上玩遊戲提升了 8 個百分點、聽音樂提升了 9 個百分點,而看影音提升比例最高,增加了 19 個百分點。另外透過手機使用社群媒體與拍照錄影的比例,雖略有消長,但使用比例皆高於六成。
進一步觀察此調查中各族群在使用手機時的偏好, 13 歲至 24 歲學生族群偏好娛樂性的活動,聽音樂、看影片為最主要的活動, 25 歲到 44 歲的族群,則是有大量的社交活動,包括逛社群平台和即時通聊天等; 45 歲以上者,則是以拍照和瀏覽新聞為主要活動。
在國人手機與數位裝置持有情形方面,六成民眾持有兩種以上的裝置,除手機之外以桌上型電腦 62.1%最高,其次依序為筆記型電腦 55.5%、平板電腦 44.8%、穿戴式裝置 26.7%。行動多螢使用已相當普及。
調查顯示過去一週媒體接觸及使用率,除了手機外,接觸比例最高的媒體為電視,有 83.8%;筆記型電腦則有 53.1%,使用族群較年輕;報紙則有 40.7%,使用族群多為 45 歲以上,平板電腦則以 23 歲至 44 歲為主要用戶,其接觸率比例為 40%。其他媒體接觸率如雜誌為 33.6%、廣播 27.6%。行動裝置雖轉移了民眾大部分的注意力,但電視仍有其一定的影響力。
從歷年調查結果可發現,國人使用手機的頻率逐漸增加,娛樂內容更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心,資策會服創所團隊密切觀察這股趨勢,運用數據精準掌握使用者特性與偏好,並積極協助產業,優化內容行銷與媒體通路的商機,以期活絡品牌價值與傳播效益。
*註:「 2017年 4G行動生活使用行為調查」研究報告中,針對「手機與數位裝置的持有情形」、「過去一周媒體接觸率」以及「行動上網活動內容與時長」等面向進行使用者的智慧手機使用行為分析。調查對象為全臺包含外島等 22 個縣市, 13 歲以上的 4G 智慧型手機使用者,共 1,300 個有效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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